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1、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确定第一次接触点; 2、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 3、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 4、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围。 一、交通事故现场怎么调查 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包括:1、勘验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车辆、人员、现场路面和有关物体及其状态、痕迹位置。2、勘验事故车辆、人员、现场路面、有关物体接触部位、受力方向及有关的地面遗留物。3、勘验中发现痕迹为承受体的,应勘验、确定相应的造型体,勘验和确定造型体和承受体接触部位。 二、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及前期工作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到达事故现场后,对现场进行拍摄、收集证据的过程。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现场查勘方法有: (一)沿车辆行驶路线寻找现场痕迹:刹车印迹。车辆遇情况采取紧急制动后与地面磨擦会出现炭黑拖印。 ⑵碰撞、碾压、刮、擦、挤等痕迹。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车辆与牲畜、车辆与其他物体接触后双方留下的痕迹、现场遗留物、车辆发生碰撞后所剥落的漆皮、玻璃碎片、脱落破碎的汽车零件。 (二)确定肇事接触部位:确定肇事接触点,对处理事故起关键作用。接触点是形成事故的焦点,又是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接触部位是多种多样的,要经过深思熟虑,全面细致地进行分析。 三、交通事故鉴定多久出结果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活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鉴定时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痕迹、物证等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改变、毁损、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对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车辆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送交有检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员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不具备抽血条件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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