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玉溪驾驶证考试现在怎么收费? |
释义 | 玉溪交警支队调整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费缴纳方式,学员需自行缴费,实行立缴立考制度,科目一、二、三考试费需分开缴纳,缴费地点和具体要求详细列出。该通知即日起执行,要求培训站(学)做好宣传告知,不影响正常考试工作。 法律分析 为推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工作,优化业务流程,方便群众快速办理,玉溪交警支队将对机动车驾驶人各科目考试费用的缴纳方式做如下调整: 一、学员直接缴费。即:各培训站(校)业务员不得代缴考试费,改由学员自行缴纳; 二、实行立缴立考制度。即:学员实时缴费、先缴费后考试、哪里考试哪里缴费(只需在任意科目考试前将本科目的考试费用交清即可); 三、驾驶人科目一、二、三的考试费用需分开缴纳,分别开具收费发票,不得一次性全部交清。发票上统一签盖“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费专用章”; 四、缴费地点: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科目一);**公司北城考场(科目一、二)、**公司北城考场(科目三)、华宁考场(科目二、三)、高新区考场(科目二); 五、具体要求: 1、缴费时,学员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明; 2、考试时,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和考试费缴费发票; 3、各考场负责对身份证明和发票进行审核; 六、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因调整时间紧,请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站(学)认真配合,做好宣传告知,及时通知到学员本人,不要影晌正常考试工作。如遇特殊问题,请与车管所(牌证科)联系。 联系人:李-江 联系电话: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5年5月6日 结语 玉溪交警支队为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调整了考试费缴纳方式。学员需直接缴费,实行立缴立考制度,分别缴纳科目一、二、三的考试费用。缴费地点包括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和各考场。学员在缴费和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明和发票,并接受考场审核。请各培训站(学)认真宣传和通知学员,不影响正常考试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车管所(牌证科)。联系人:李-江。电话:(留空)。此通知自2015年5月6日起执行。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三节 考试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办事大厅、候考场所和互联网公开各考场的考试能力、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约考结果等情况,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和流程。考试预约计划应当至少在考试前十日在互联网上公开。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候考场所、办事大厅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可以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二节 考试要求 第四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二节 考试要求 第三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因当地尚未设立科目二考场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供申请人预约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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