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什么时候
释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男女双方从办理婚姻登记开始到离婚为止的时间,而离婚的时间指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或者经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书生效的时间。
    一、办理离婚证有规定日期吗
    办理离婚证有规定日期。但应当在法定工作日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就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正式实施了吗
    根据最新颁布的民法典,我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中,添加了一条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要求。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后,登记机关强制要求双方在经过30日的冷静期后,才能继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这30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撤回离婚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即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任何一方,最长仍可以在60日内反悔。民法典是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但正式生效的时间是2021年1月1日。也就是说,在2020年内,我国尚未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2021年1月1日之后,所有前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都需要遵守民法典的新规定。
    三、离婚多长时间能再婚
    关于离婚多长时间再婚,法律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办理完毕离婚手续或取得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后随时可以准备再婚。再婚必须持有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再婚登记的手续流程与第一次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流程一致。未持有离婚证或者有效的离婚判决,婚姻登记机构不会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