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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期间送给老婆的房子离婚是否可以拿
释义
    法律分析:
    结婚期间送给老婆的房子,是一种赠与行为,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以拿回。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的,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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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7: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