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合同可以约定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的担保和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担保是不同的,前者无效时后者仍有效。因此,抵押权的效力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律规定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否定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的单纯从属关系。同时可以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的担保和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担保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前者是对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后者是对主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担保。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前者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后者由于明确了是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故担保合同仍然有效,担保人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抵押权的效力要根据签订合同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抵押权的效力也是不一样的。《民法典》第682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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