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户口本丢失补办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补办户口本需要的材料: 1、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 3、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补办户口本申请里的资料是否与微机资料库里的资料是否相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