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传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如下: 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2、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3、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5、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 6、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转移至继承人享有; 7、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