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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怎么补税
释义
    

法律主观:
    


    期初未缴税额应作以下理解:即纳税义务人上个月应交未交的税款。“期初未缴税额”等于前期“期末未缴税额”加本期收到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预缴税金多征退税。上个月末的税费累积到下个月初交(如11月份末税费,12月份初交),累积到下个月初的税费就会显示为期初未缴纳税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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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8: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