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原告在法庭上需要怎么说话 |
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原告应该说出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内容。如果是要起诉离婚的话,必须要有一个目的所在,目的可以是仅仅希望达成离婚,这个结果也可以是在离婚这个结果之中,包括自己的请求以及对于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配和孩子抚养权问题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可以写在自己的起诉书里面,请求法官判决,当然在开庭的时候再由自己发言,这个环节也要向法官说明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并且把这些想要的东西一条一条的当庭陈述出来,让法官和对方都知道自己的愿望。第二,原告应该说出自己请求的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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