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后法官多久才能与我联系 |
释义 | 申请执行后法官六个月才能联系当事人。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六个月没有执行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执行。法院从立案到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就已经开始执行了。多长时间能执行结案没有准确时间,需要根据被执行人是否好找,以及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等诸多因素确定。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申请强制执行提供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综上所述,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官会在六个月之内联系当事人并且发放执行书。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在收到了当事人的申请执行书之后,六个月之内没有执行,那么申请人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进行继续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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