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只有在交警认定是当事人是过错方,并承当全部的医疗费的时候。这个时候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 才会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如果交警认定过错方是他人,那么当事人的医药费是由第三人来承担,医保是不会对车祸的医疗费进行报销,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一部分的的药物钱。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受害者遭受到了车祸,交警判定需要另外一方在 承担赔偿责任 的。但是却没有确定 赔偿义务人 的前提下,或者是赔偿义务人潜逃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正在追查,但是受害者现在急需治疗的,可以先由 基本医疗保险 积极先行垫付。等垫付之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权利像赔偿义务人追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