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财产有哪些 |
释义 | 婚前财产,伤害医药费、生活补助费,遗嘱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科研津贴,创作作品经济收益共有,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例外。专用生活用品是指个人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等。 法律分析 (一)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 (二)包括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还包括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此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也属于婚前财产。 (五)此外,科研津贴也属于婚前财产。 (六)一方创作作品私有,但经济收益应共有。 (七)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也属于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的是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例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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