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间谍罪的客观行为的表现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条,间谍客观表现:1、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或者授意,是指行为人受间谍组织(不管其是否正式加入)及其代理人的命令,即行为人有否参加间谋组织、建设项目。2、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接受间谍组织或者代理人任务的行为,主要是指外国政府建立的旨在策反我公职人员。这种行为不以行为人是否参加间谍组织或是否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为限、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它是指为军事侵略我国国家的敌国提供攸关我国安全的重大车班设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条,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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