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2.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3.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附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接受与否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 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为射幸合同。 6.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一、最大诚信原则中的保证包括哪些?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二、因解除而终止合同有哪些情况? (一)约定解除。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二)协商解除。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未曾预料的情形出现,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或合同履行的意义已丧失,于是通过友好协商,解除保险合同。 (三)法定解除。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终止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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