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劳动法,女员工怀孕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降薪,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如果合同到期,孕期、哺乳期视为自动延续,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当事人可以要求单位进行双倍经济补偿金加赔偿金。补偿金=工作年限*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