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暂时失去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涉案嫌疑人可能会被公安司法机关调查,自己的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没有到案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不能缺席宣判的,只能待其归案后,经侦查、审查起诉后,再审理宣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我国的办案机关在调查案件时,如能够证明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充足的,即使没有口供的,依然可以追究违法犯罪人员的罪行。没有证据时,应调查案件进行办理,掌握案件的违法证据后,对违法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判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