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法原则具体如下: 1、宪法原则,立法应当以宪法为根据或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作为一项立法原则,可以称其为立法的宪法原则。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为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法治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法治原则,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治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对公权力的约束,任何公权力机构都应当以宪法和法律作为其行为的根据与界限; 3、民主原则,在中国,立法应当遵循民主原则; 4、科学原则,立法遵循科学原则,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更具直接意义的,是要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