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驶证丢了应及时补办。 行驶证补办材料: 1、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的复印件,行驶证遗失书面声明; 3、提交两张一寸白底照片和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若是外地户口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系列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领证; 5、或者在暂住地车管所领取“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填完后再与身份证,相片,行驶证遗失书面声明,委托书等资料一起寄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并委托亲友代办即可。 行驶证补办流程: 1、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要求者业务受理; 4、申请人缴纳相应费用; 5、领取行驶证。 综上所述,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对于办理了保险的机动车辆,如果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行驶证,而且是有效的行驶证,保险公司才有可能理赔。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驶证,即使在保险有效期之内,保险公司也将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