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历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在学校学习的经历和毕业或肄业的事实的真实、合法的活动。学历公证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肄业证明、结业证书、在校学习证明等。办理所需材料:(一)办理学位公证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2)当事人需公证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相应的复印件若干;(3)当事人遗失学历证原件的,应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补发,如果原就读学校已经撤销,须提供原就读学校的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无学历证原件,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应提供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