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园欺凌:学校有哪些应对措施? |
释义 | 初中生在校打架,学校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如停课或请家长写检查。校园伤害事故是未成年学生受伤的常见案件,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校园伤害事故特点包括发生在在校期间、对未成年学生造成人身损害、加害人包括教师、学生等。学校应尽责,对于校园暴力现象,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应加强教育。文章说明了初中生在校打架学校的处理方式,但并不鼓励学生打架。 法律分析 一、初中生在校打架学校可以怎样处理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看,在校生如果在学校打架情节不严重的学校应该给予停课或请家长写检查的处罚。 多年来,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发生在校园以及学校有关的未成年学生伤害的处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家长关心、教育部门担心的重大问题。校园伤害事故也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侵权案件中常见的案件类型。本案就是一起较为典型的一起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 二、校园伤害事故有如下特点: 1、校园的范围主要包括幼儿园、学校未成年学生等教育机构。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中、小学校或幼儿园,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均负有教育、保护义务,是发生校园事故的主要场所。高校在校学生一般均已成年,其在校期间受到的伤害,应按一般侵权处理。 2、校园事故是发生在“在校期间”的有关事故。在校组织的与教学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如在校上课、出操、开运动会,或者在校春游、参观等,但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放假期间等情形,则不应认定为在校期间。 3、校园事故的性质是对未成年学生造成认识损害的侵权事件。如果事故仅造成未成年学生的财产损害,而并未造成未成年学生的人身伤亡后果,则应按一般侵权处理。 4、校园事故中的加害行为人包括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其他学生、校外人员等,当然,在有些情况下,并没有具体的加害人,而是由于自然因素、设施老化、未成年人的特殊体质等原因,也有可能引发校园伤害事故。 学生在校打架学校责任主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学校没有尽责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责任。 在我们周边,其实校园暴力这种现象还是比较多见,作为学生家长,尤其是对于从事写教育的,应该尤其的注意,应该多加教育学生在这方面的相关知识,虽然文章解释初中生在校打架学校可以怎样处理,但是并不能够代表学生可以不打架。 结语 校园打架是一种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学校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来处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如果打架情节不严重,学校可以给予停课或请家长写检查的处罚。然而,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学校是否尽到了其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等。对于校园伤害事故,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明确规定了学校和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学校应该认真履行其职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同时,作为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意识,以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二章 预防犯罪的教育 第二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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