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发offer但没录用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发了 offer,如果劳动者对此产生了信赖利益,一般不可以不录用;如果因不录用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对赔偿责任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办理。 一、辞职扣工资是否合法 辞职扣工资一般不合法。 1、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内容有哪些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依法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试用期裁员有赔偿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依法裁员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等其他原因需要裁员的,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进行裁员时,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解除劳动合同得符合一个条件,就是在试用期的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规定的,而法律对怎样认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规定并没有作出说明,如果就试用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产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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