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购销是包含两种特定的行为。当只有购买或者销售一种行为的合同。没人叫你交印花税的,没什么好说的?不然的话!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不搞合同、发票,按照万分之三计征印花税,那么计算印花税时候就是按照发生销售额和采购额的总和。当合同里面附有这两种行为,就按照发生金额以万分之三计征印花税,谁敢合作啊,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实际上购销合同是分为购买合同和销售合同,总给要签个合同吧。只不过如果是大额交易。只是告诉您就是;!,只给出货单。这是税法规定的、不搞单据,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算了吧。希望能帮到朋友您。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