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户口一定要回老家落户吗 |
释义 | 不一定。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相关人员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而我国户口登记是以户为单位的,婴儿的经常居住地应该与其所在户口簿上的户主一致。如果新生儿父母的经常居住地都在老家那就需要回老家登记。 一、新生儿办理入户流程是什么 新生儿办理入户流程,是以下四步: 1、提交相关材料; 2、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4、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办理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是以下四点: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4、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表; 二、新生儿童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落户,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办理的材料: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拟入户地的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果是政策内生育一孩,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如果超过一个月申报上户口,提交婴儿没有在其他地方上户口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新生儿上户口随谁 新生儿上户口,可以根据父母的自愿,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要的材料: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到居委会开具的入户通知单,然后再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新生儿上户口,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年内必须上户,如果超过一年,操作就会比较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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