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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日期是否为上班的最后一天?
释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离职日是最后工作日,申请日期是提交辞职书的当天。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需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需保存至少两年备查。
    法律分析
    是的,离职日就是你实际工作到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申请日期就是提交辞职书的当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拓展延伸
    员工离职时,离职日期的确定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员工离职时,确定离职日期的方式主要取决于雇佣合同、公司政策和劳动法规定。通常,员工应提前通知雇主并书面确认离职日期。一般而言,离职日期应在员工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然而,如果合同或政策有特殊规定,离职日期可能会有所不同。注意事项包括与雇主协商离职日期、了解离职后的权益和责任、处理剩余假期和福利、交接工作给同事等。此外,员工还应确保离职过程中遵守公司规定,并保持良好的专业形象。最后,建议员工在离职前与专业律师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离职过程中,确定离职日期的方式主要根据合同、政策和法规。通常应提前通知雇主并书面确认离职日期,一般为最后一个工作日。注意与雇主协商、了解权益和责任、处理假期和福利、交接工作等。遵守公司规定,保持专业形象。建议咨询律师,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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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