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项目为涉密项目 |
释义 | 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项目、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均确定为国家涉密项目。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398条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或者2项(件)以上或者3项(件)以上的;向境外人员泄露导致可能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向公众散布、传播的;通过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泄露国家秘密的;以谋取私利泄露国家秘密的;其他。 二、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立案条件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案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三、涉密人员的责任包括什么 涉密人员的责任包括: 1、熟悉本职岗位的保密要求; 2、按规定履行保密工作责任; 3、熟知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技能。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称为涉密人员。涉密人员的义务包括: 1、采集、制作、收发、使用、管理、传输、存储、销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及信息载体,必须严格执行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2、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 3、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出境,或弄虚作假以其他身份出境; 4、不得在私人交往、通信、谈话和家庭生活等个人活动中泄露国家秘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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