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香港遗产归最近的亲属,是指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妻子应当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无遗嘱者遗产条例》 第七十三章 如身故者未有立遗嘱,则会按照亲属的先后次序分配遗产,其次序大致上为: (1)身故者之配偶和子女(如子女去世,则归其去世子女的子女); (2)身故者之父母; (3)身故者之同父母之兄弟姊妹; (4)身故者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 (5)身故者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6)身故者之伯父母、叔父母、舅父母、姨丈母、姑丈母而该亲属是身故者父或母的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姊妹; (7)身故者之伯父母、叔父母、舅父母、姨丈母、姑丈母而该亲属是身故者父或母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 (即半血缘关系) 的兄弟姊妹; (8)如身故者没有以上亲属,则其财产由政府接收归政府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