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乡村振兴局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体改组而来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国家乡村振兴局由国务院扶贫办整体改组而来,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从目前透露的信息看,新机构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及行政关系,与国务院扶贫办基本一致。国家乡村振兴局将成为农业农村部代管的国家局,行政级别为副部级不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于1986年5月16日,国务院扶贫办是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与之相对应,省区市县级政府,也成立了各行政层级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扶贫办,负责本地的扶贫开发工作。形成了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体制机制,搭建了一整套脱贫攻坚的行政架构。 2、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小组组长为国务院副总理,小组成员则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发银行、国家电网等约50个部门的负责人。庞大的体系凸显此机构的临时任务型组织属性。查阅中央政府官网上的“国务院组织机构”的介绍,在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没有国务院扶贫办的身影。 3、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机构设置有一个确定性、两种可能性。一个确定性:国家乡村振兴局不在党中央机构序列中,只可能列入国务院机构序列。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国家乡村振兴局小概率会成为副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第二种,国家乡村振兴局大概率会成为农业农村部管理的国家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