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
释义 | 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如下: 1、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车站专用线货运员和企业运输员(即企业办理运输的人员),均应经过铁路的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专用线内应有足够的装卸车能力,设有专人值班,做到随到随卸,随到随装。专用线货位要专用化,不得随意变更和挪用。 专用线产权单位使用专用线进行铁路运输要与车站签订运输协议。专用线产权单位不得发到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货物。 企业租用路产专用线须经铁路分局批准,由企业、车站及专用线产权单位三方签订协议,报铁路局备案。 企业专用线产权变更后的铁路运输,须重新签订协议。路产专用线产权变更,要逐级上报,由铁路局批准。 法律依据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 专用线线路、机车、信号等技术设备的维修养护,可采取专用线企业养护和委托铁路部门养护两种形式。维修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维修标准要达到铁路部门的要求,使之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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