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人口头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看:口头遗嘱是否是立老人的真实意思;老人立遗嘱时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口头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是否对 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此外口头遗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见证流程: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和/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11、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以上就是遗嘱见证的全部流程,遗嘱能够分清楚谁拥有继承权的问题,以减少家人因此事而引发的纠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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