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票什么时候可以回购 |
释义 | 如果公司具有减资、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用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为维护公司利益的情形的,公司可以依法回购其股票。 一、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公司都有股权有权就会有股东,那么如果公司的股东要将股份进行转移的话,其他的股东是否有优先认股权?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买卖优先认股权的价格,由股票市场上该种股票的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和认购一股新股所需的优先认股权数三个因素决定。优先认股这种权利可以分为两类:1、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2、当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时,公司现有股东有优先根据其持有的股票在已发行股票中所占比例购买相应新股票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一个普通的股东要想将自己的股份转让出去的话,里面的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认股权,当公司在进行增资发行新的股票的时候,公司里面的其他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 二、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自主选择转换股票么 公司债券持有人是能够依法自主选择转换股票的。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此享有选择权。 三、股东持有哪些股票 一般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股票的种类不同,通常会持有不记名股票、记名股票、优先股以及后配股等股票。股票通常是相关的股份公司所发行的所有权的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相应的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来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以及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需要注意只有在法定的情形下,股东才可以请求公司回购相应的股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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