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地下管网的管理归属部门是哪个? |
释义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主旨是明确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燃气管理方面的职责,鼓励推广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技术,以及加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公众的燃气安全意识。 法律分析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拓展延伸 城市地下管网的管理归属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城市地下管网的管理归属部门是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该部门负责制定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政策,协调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确保地下管网的安全运行。具体职责分工包括:确定地下管网的布局和建设方案,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制定地下管网的维护和修复计划,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及时处理管网故障和事故;协调各部门的资源,确保地下管网与城市发展的协调和适应;加强对地下管网的监管和执法,打击非法破坏和盗窃行为;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地下管网的认知和保护意识。通过这些措施,城市地下管网的管理归属部门能够保障城市的基础设施安全和顺畅运行。 结语 全国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国家鼓励推广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燃气安全意识。同时,城市地下管网的管理归属部门应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安全运行,加强监管和执法,提高公众对地下管网的认知和保护意识,以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修订):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加强对不动产测绘的管理。 测量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地面其他附着物的权属界址线,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权属界线的界址点、界址线或者提供的有关登记资料和附图进行。权属界址线发生变化的,有关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变更测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二十七条 公路建设使用土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公路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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