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摩托车交强险需要带的证件: 1、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 3、前一年交强险正本。 交强险办理程序: 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 2、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额; 5、确定对投保车辆的保费上浮和下浮幅度; 6、保险人根据核实无误的投保单,将投保信息录入微机; 7、投保人一次交清保险费; 8、保险人打印强制保险单、费率浮动告知书、保险标志、保险发票后交给客户; 9、投保人对保险单内容审核无误后,将保险标志粘贴于前挡风玻璃规定处,无前挡风玻璃的,将便携式保险标志随身携带; 10、保险公司按规定、日期将保单归档,并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 11、发生车辆转让及发动机号、牌照号等车辆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