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广州市户籍如何迁入 |
释义 | 非广州市户籍迁入的手续,具体如下: 1、准备材料。首先,办理迁入手续的申请者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有婚姻变更记录的)、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暂住证复印件等; 2、办理入户许可证。申请人需要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许可证,准备好上述材料,填写《入户申请表》,经审核,即可取得入户许可证; 3、办理暂住证。申请人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准备好身份证、工作证明、入户许可证原件,填写《暂住证申请表》,经审核即可取得暂住证; 4、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申请人需要在办理暂住证后,到当地住房公司或者租赁中介处租赁住房,办理租赁合同,由此可获得住宿地址; 5、办理医疗保险。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医疗保险,准备好身份证、暂住证、住房租赁合同,填写相关申请表,经审核,即可取得医疗保险卡; 6、办理收入证明。申请人需要到就业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准备好身份证、暂住证、收入证明,填写一定的申请表,经审核,即可取得收入证明; 7、办理工作证明。申请人需要到就业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准备好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明,填写相关申请表,经审核,即可取得工作证明; 8、办理社会保险。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准备好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填写相关申请表,经审核,即可取得社会保险卡; 9、办理居住证。申请人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准备好身份证、暂住证、住房租赁合同、医疗保险卡、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社会保险卡,填写《居住证申请表》,经审核即可取得居住证; 10、办理报到手续。后,申请人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报到手续,准备好身份证、暂住证、住房租赁合同、医疗保险卡、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社会保险卡、居住证,填写《报到申请表》,经审核即可取得报到证明。 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3、有足够的住房; 4、有足够的社会保障; 5、有足够的社会责任感。 综上所述,本人需要先向先入地的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按照派出所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派出所审核,符合迁入条件的签发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办理迁出证明,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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