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借条的陷阱: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借条名称,如写成欠条; 2、借款的用途用于非法途径的; 3、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4、以“收”代“借”; 5、财物不分; 6、自书借条; 7、两用借条; 8、借条不写息。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