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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有期限吗
释义
    购房合同有效期从签字时开始算起,合同期限由合同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自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如果不按照约定和购房者申请预告登记,购房者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开发商和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加上条件和期限,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预告登记后,如果债权消灭或在不动产登记后的三个月内不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一、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该怎样办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或者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最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发票都丢了的补救措施有: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怎样进行商品房合同更名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备案登记,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进行更名。如果已经进行预告登记,就需要先撤销预告登记后,重新签订合同进行备案。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更名应与开发商协商一致撤销预告登记,申请新名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三)其他必要材料。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申请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已经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并提交不动产权属转移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先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再办理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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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