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流程如下:
 1、股东大会对新股种类及数额、发行价格等事项作出决议;
 2、公司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4、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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