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申请迁入原因怎么写 |
释义 | 1、引进人才; 2、亲属投靠; 3、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包括: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毕业生就业入户、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等。 4、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比如:购房、自建房等。 5、夫妻投靠:因与XXX结婚,为方便工作、生活等; 6、子女投靠父母:为方便生活、学习、工作等; 7、父母投靠子女:为便于赡养老人、方便生活等; 8、购房迁移:因长期生活在本地,且现购房居住于XXXXXXX,为方便生活、工作等; 9、毕业就业地:因大中专院校毕业,现就业于XX(单位名称),为方便工作、生活等。 居民转迁户口分为四大类,即有合法固定住所类、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引进的人才、亲属投靠类。如果手续齐全、符合办理户口迁移申报材料规定,公安机关一概不得拒绝办理。户口迁移落户只收相关工本费。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结婚迁移 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四、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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