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到期怎么解除合同 |
释义 | 解除委托合同没有期限,可以随时解除。如果双方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解除。 一、委托人是否可以随时终止委托 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委托合同一方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受托人处理事务不注意义务,忽视委托事务,委托人无助解除委托合同,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原因不能归咎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咎于委托人,委托人不赔偿或者只赔偿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部分损失。 二、被委托人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被委托人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1、因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 2、超越委托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 3、解除合同造成委托人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三、委托书有效期一般多久? 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依据签订的委托合同而定,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协商确定。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应当依据于双方在委托书中的约定,双方根据委托事项自由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视为在委托事项完成日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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