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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禁止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包含哪些内容
释义
    法律分析:一、禁止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包含哪些内容
    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不能包含以下内容:
    1、表示功效、安全断言或保证;
    2、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必须保证健康;
    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5、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6、保健食品广告应显著标明该产品不能替代药物。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二、保健食品广告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1、保健食品广告的基本要求。
    保健食品广告首先是食品广告,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广告的规定,即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为防止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误导性宣传,避免消费者过度依赖保健食品,耽误必要的药物治疗,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3、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制度。
    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广告法对保健食品广告作出了专门规定,明确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2)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5)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7、保健食品的广告,除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广告法的上述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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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