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和监事不可以是一个人。 监事可以由股东担任,但是法定代表人是从董事、高管中选出来的,而董事、高管不能同时作为监事任职。另外,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成为法人的条件如下: 1、依法成立。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监事的职责如下: 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2、向公司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就有关问题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 3、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 4、在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 综上所述,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