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登记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就近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换领,需户主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如需立户,需携带身份证前往派出所。若立户地不同,需办迁出手续并开具接收证明,再去新地派出所办理立户和新身份证。 法律分析 需要户口本登记的户主,持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变换地址的房产证,或其他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换领户口本手续。 1、由户主带着户口本和户主身份证,去就近的辖区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 2、其中需要另外立户的,需带上身份证一同前往派出所。 3、独立立户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可以当场办理。 4、独立立户不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需要新立户地址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开具同意接收的证明,在本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去新立户地址的辖区派出所办理立户。并且同时办理新的身份证。 拓展延伸 户籍迁移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户籍迁移的操作步骤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首先,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咨询相关手续和材料;其次,准备好户籍迁移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然后,填写完整申请表并递交至相关部门;接着,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并领取户籍迁移证明;最后,按照新户籍所在地的要求,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更新居民身份证等。在办理户籍迁移时,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顺利完成迁移手续。 结语 办理户口本登记手续需携带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和居住证明至派出所办理。如需立户,还需携带身份证一同前往。若立户在同一派出所辖区,可当场办理。若不在同一派出所辖区,需办理迁出手续后前往新派出所办理立户,并同时办理新身份证。户籍迁移包括咨询、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审核、领取迁移证明和办理变更手续等步骤。注意不同地区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请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