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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物出资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是否属于出资不实?
释义
    属于,没有明确的期限限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应当如何进行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以上是关于实物出资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是否属于出资不实?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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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2: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