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医保存折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单位介绍信; 3、经办人身份证。医保存折领取的流程是: (1)向单位经办人提交缴纳医保的有关材料(医保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参保凭证等); (2)单位经办人前往人社部门医保窗口办理证明,个人不能直接领取,只能由单位统一领取。 (3)医保窗口审核是否具备申领条件(当事人是否是首次参保,是否正常缴费3个月以上); (4)审核通过后,通知去银行去办理存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