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无效缔约过失最高法的观点是,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缔约人故意或者疏忽地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前合同义务,从而导致对方的信任利益受损,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一方违反了先前合同义务、导致对方信任利益损失、违反行为与对方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分析 合同无效缔约过失最高法观点是指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缔结过程中,缔约人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受损,而应承担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是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客观上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该内容由 郑佳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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