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哪些 |
释义 |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国家单独出资、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者有关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国家出资占公司股份总数的多数而使国有出资人成为控股股东的公司。 (4)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设立,公司股份中包含国有股,但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的步骤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规定,申请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的证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应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在国务院未作规定前,可暂按省人民政府规定办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货币出资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及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企业的区别 (1)设立根据不同 国有独资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并受公司法调整;而一般的国有企业则是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并受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调整。 (2)财产权性质不同 国家通过其代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财产依法享有和行使股权,国有独资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而一般的国有企业中,国家作为企业的所有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企业作为法人单位对企业财产享有的是经营管理权。 (3)管理体制不同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其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而一般的国有企业则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或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二者在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许多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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