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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合并是否需要注销其中一家公司?
释义
    公司合并的主旨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时,只需注销被吸收的公司;新设合并时,原两个公司都需注销。合并后需要注销时,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
    法律分析
    公司合并的必须注销其中一家公司。如果是吸收合并的,仅需要注销被吸收的公司即可,另一个公司并不需要注销。如果是新设合并的,则原来的两个公司都需要注销。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以上便是问题的相关答案及法律依据,大家可以仔细阅读。”
    拓展延伸
    公司合并后的法律义务和程序。
    公司合并是一项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许多法律义务和程序。首先,合并后的公司需要履行合并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如资产和负债的转移、股权变更等。其次,合并后的公司需要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变更,并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合并报告和相关文件。此外,合并后的公司还需要处理员工合同、供应商合同等合并带来的法律关系变更。合并后的公司应妥善处理合并前存在的法律纠纷,并履行与合并相关的公告和通知义务。总之,公司合并后的法律义务和程序需要严格遵守,以确保合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公司合并涉及复杂的法律义务和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方式。吸收合并仅需注销被吸收公司,而新设合并需注销原两家公司。合并后,公司需履行合并协议中的义务,并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变更手续。同时,需处理员工、供应商合同等法律关系变更,并妥善解决合并前的法律纠纷。公司合并的法律义务和程序需严格遵守,以确保合并的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七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拟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者建议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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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7: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