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致生活难自理可申请护理补贴吗 |
释义 | 工伤致生活难自理的职工可申请护理补贴,标准根据护理等级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工伤赔偿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和其他费用,其中一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护理费应随着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上涨而上涨。 法律分析 一、工伤致生活难自理可申请护理补贴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从以上规定的精神看,护理费应当随着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上涨而上涨。 二、工伤赔偿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部分 1、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2、护理费(护理人工资或护工工资) 3、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的部分 1、交通费(实报实销); 2、伙食补助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医疗费;辅助器具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离退休5年内的,如果劳动者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38条为理由而提出解除的每年递减20%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情况下,由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支付标准根据护理等级的不同,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费的金额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并按照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不同比例进行支付。此外,工伤赔偿的标准还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和辅助器具费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退休5年内的劳动者每年递减2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