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1.75是指每月的平均计薪工作日为21.75天。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