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一些城市的四支路口,由于深夜时车辆、行人稀少,一般会设置为四面黄灯闪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但是,一些驾驶员却无视信号灯警示,高速冲过路口,不注意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交通事故。 因此,如何正确通过此类路口,是驾驶员应该掌握和熟悉的。 1、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 2、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3、行经路口时让右侧来车先行; 4、机动车让行人和盲人先行; 相关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六十四条: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