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所有师生员工离沪要报备,做好路途个人防护,开学前14天开始开展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每日自主开展健康监测。 2、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应在抵沪后尽快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 3、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需接受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及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的师生员工,一律需接受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及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非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市)返沪入校的人员需接受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十二条 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